周末,一纸重磅文件在高校学术圈内刷屏。 教育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该文件目标明确,就是破除论文“SCI至上”。 SCI,美国创办的科学引文索引,本来是一个分类数据库,但一度被学术圈架上神坛。近年来,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以及衍生出的ESI排名等相关指标,已经成为了学术评价,以及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标。教育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异化现象。文件也是要以破除论文“SCI至上”为突破口,小切口、大转向,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招硬招,破除“唯论文”,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上述负责人指出,SCI的本质是文献索引系统,并非评价系统。SCI论文相关指标直接用于科研评价,具有局限性。不能把SCI论文简单等同于高水平论文。SCI论文的引用数反映的是论文受关注情况,而不能对应于创新水平和实质贡献,高被引论文更多反映的是学术研究热点,但并不直接说明其创新贡献。再者,论文主要是基础研究成果的表达形式,SCI论文相关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科技创新贡献,不适用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的评价。不要“SCI至上”,那要什么呢?正如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金力所说,破除“SCI至上”,关键不是“破”,而是如何“立”。“立”的核心,是建立能够体现贡献价值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学术水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的是综合评价。一是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成果的产出形式是有区别的,从评价上要解决“一刀切”问题,既不能只看论文,也不能都不看论文。文件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国防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不同类型,提出分类评价的侧重点,以及论文在其中的不同权重作用。二是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同行评价是科研评价的通用做法,关键是要真正发挥同行专家作用,在评审中引导专家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代替专业判断,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并倡导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三是规范评价评审工作。对于评价评审工作,首先是要减少,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三评”事项。其次是要规范,评价指标、办法要充分听取意见,特别是科技管理部门意见;评价方式要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评价过程要遵循同行评价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等。若SCI成了指挥棒,高校和研究人员就不得不参与一个个以SCI为核心的“排名的游戏”。所以,文件对SCI论文使用,提出了负面清单。在学科评估上,减少对学科、学校的排名性评价,坚持分类和分领域评价。在评估中要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审慎选用SCI论文数量等量化指标,同时引导社会机构科学开展大学评估排行。在人员考核上,职称(职务)评聘中,要建立分类的评价指标体系,考察重点是人岗相适,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职务)评聘的直接依据,以及作为人员聘用的前置条件。此外,学校也不宜设置对院系和个人的论文指标要求,解除SCI论文相关指标与资源配置和绩效奖励的直接挂钩关系;学校也不宜将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担负起引领学术文化建设的责任,要有自信和定力,在舆论宣传上不采信、不发布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为核心编制的排行榜等信息。”上述负责人强调。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徐飞此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科研是件严肃的事,要多做求真务实的事,少做满足虚荣心或哄自己开心的事。“学校、学者、校长们要淡定些从容些。”需要强调的是,破除论文“SCI至上”,并非意味着不要论文,否定SCI。论文是科技创新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我们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服务贡献的学术论文,在国际学术界发出中国声音。”教育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但在学术评价中,不能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来判断创新水平;在各类评价活动中,要合理使用相关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在涉及功利化倾向方面,文件用的词是“不得”,也就是明令禁止。由于我国高校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学科特点不一,文件有些地方的用词是“不宜”,给了高校一定的政策灵活性。备受关注的“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表明的是反对学校层面对学生毕业发表论文情况做硬性规定。但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一些基础学科,导师和院系从科研能力培养、科研实践训练的角度出发,对学生提出相应要求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为了能让文件落地,教育部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特别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要根据若干意见,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及“双一流”建设方案。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根据意见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其它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