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重大疫情过后四大产业迎来发展机遇|2020-03-14
【核心观点】重大疫情过后,我国数据产业、健康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和安全产业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中国湖北武汉发生的重大疫情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团结一心,积极应对,一方面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另一方面,中国医务工作者遵守传统中医药辨证施治方法,配合现代医学治疗方案,有效地控制了病毒的蔓延。 不仅如此,由于中国科学家已经找到了有效抑制病毒的血
【核心观点】重大疫情过后,我国数据产业、健康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和安全产业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中国湖北武汉发生的重大疫情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团结一心,积极应对,一方面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另一方面,中国医务工作者遵守传统中医药辨证施治方法,配合现代医学治疗方案,有效地控制了病毒的蔓延。不仅如此,由于中国科学家已经找到了有效抑制病毒的血清,病毒携带者已经产生了抗体。因此,如果再发生类似的病毒,中国完全有能力在很短时间内找到解决的方案。重大疫情过后,中国科学家和中国医务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查找病毒的来源,研究病毒的发展规律,并且采取预防措施,强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所有这些对于保护人民的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重大疫情发生之后,中国所展现出来的国家治理能力,让世界为之惊叹。虽然中国经济会因为2020年第一季度爆发重大疫情而受到影响,但是,挑战都将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机遇。未来中国将会在以下四个产业领域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数据产业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突破口 虽然中国学术界认为,中国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可是,从中国经济结构来看,数字经济在中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重要的是,数据运用有可能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搜集大量数据,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对数据实施垄断经营。虽然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干预下,一些电子商务企业部分开放自己的数据库,但是,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数据产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重大疫情发生之后,人们很快发现,数据经济不仅仅体现在电子商务领域,同时还体现在社会各个领域。为了对发生重大疫情地区人员流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许多地方政府不约而同地使用了大数据,一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第三方程序,借助于现代移动通信系统,及时地发现人员流动的轨迹,从而为防范病毒扩散提供了基础性数据支撑。尽管在到数据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滥用信息的现象,一些不具备信息搜集整理权利的单位或者组织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当事人的数据,给消费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但是,从整体而言,由于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网络信息管理部门通力配合,在第一时间充分利用大数据对发生重大疫情地区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从而在很短时间内控制了病毒扩散的速度。人们注意到,凡是在数字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的地区,譬如天津、贵州、浙江等地,病毒扩散现象就会相对较轻,这充分说明数据在公共卫生领域正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我国虽然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并且通过全球采购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计算机软件系统,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在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建设中出现了技术主义,从而导致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发现的问题并没有即使对外公布,从而导致疫情扩散。湖北武汉市中国华中地区的第一大城市,号称九省通衢,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湖北武汉在春运期间发生重大疫情扩散现象,给其他地区控制病毒扩散带来的压力可以想象。然而,无论是天津、贵州还是浙江、广东,都充分利用大数据及时发现人员流动情况,并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病毒持续蔓延。这说明大数据在公共卫生特别是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能够把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国家公共卫生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是依靠少数科学家来诊断病情,而是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并且控制疫情,那么,今后爆发重大疫情的概率就会有效地降低。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疾病预防控制是非常复杂的事情,不能指望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如果杯弓蛇影,草木皆兵,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可疑病毒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那么,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混乱。因此,修改完善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必要的审查批准机制,对于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的观点是,如果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没有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群策群力,那么,就一定会出现重大悲剧。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2003年我国暴发非典型肺炎重大疫情之后,国家已经下大力气建立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系统,这个系统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就是因为在疾病预防控制的过程中,流行病学调查和疾病诊断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以至于从北京到湖北武汉调查传染病的医学专家,不幸染上病毒,被迫隔离治疗。虽然最终转危为安,但是,它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现有的系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调整,并且修改完善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那么类似的悲剧还可能会发生。传染病预防控制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同时又要防止出现所谓的封闭决策现象。学术界对“科学主义”这个概念存在争议。一些学者认为科学主义是一个负面的概念。科学主义强调科学至上,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应当加以批判。笔者的观点是,科学主义不等于技术主义,技术主义才是真正的技术至上,强调权威,摒弃民主,拒绝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允许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发现不明传染疾病之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并且通过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进行专家会诊,必要的时候邀请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尽快得出结论,而不是由事业单位性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专家进行所谓的流行病学调查,那么,或许能够为战胜重大疫情争取到时间。可以这样说,统计数据不是万能的。如果拥有统计数据之后,没有尽快地加以利用,并且形成决策方案,那么,统计数据有可能会变成少数科学家撰写学术论文的重要论据,无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只有大力发展数据产业,并且把有关数据直接用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有效地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才能避免发生病毒传播的悲剧。简而言之,数据产业的发展必须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必须解决数据垄断经营的问题,无论是电子商务企业还是政府部门,无论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还是医疗机构,都必须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国家统一的数据库,授权专门的机构对数据库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向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建议。第二,强调数据财产属性的同时,不能把数据变成某些经营者财产,而应该尽可能地把数据变成公共产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造福于全人类。从公共产品的角度来看,数据在生产阶段具有非竞争性,消费阶段具有非排他性。公共卫生数据是典型的公共产品,生产阶段具有非竞争性,国家设立的医疗机构将有关数据纳入国家卫生数据库中,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数据消费阶段具有典型的非排他性。如果把数据成为少数人的财产,在数据收集整理使用过程中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数据产业发展速度越快,给国家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欧洲联盟国家之所以决定对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征收数字税,一方面是因为欧洲联盟国家人口相对较少,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缺乏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面对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电子商务企业,欧洲联盟成员认为,应当通过征税方式从中获得利益。现在法国等一些欧洲联盟国家已经制定相应的法律,决定对电子商务企业征收数字税。这项政策究竟能否贯彻落实,美国将会对欧洲联盟国家采取怎样的报复性措施人们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数据变成少数电子商务企业的财产,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己的数据库不断地掠夺财富,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那么,数字经济发展一定会加速市场垄断。中国应当尽快制定数据法律,一方面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规范我国数字产业,防止一些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非法途径搜集消费者的信息建立数据库,并且从事垄断经营或者开展不正当竞争,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第三,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政府数据的统一管理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70%左右的数据都掌握在政府手中。然而,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由于长期形成的条块分割体制,使得许多行政部门将自己掌握的数据视为国家秘密,他们不愿意分享数据,当然更不愿意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数据为人民服务。虽然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数据多跑路,减轻居民的负担,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真正实现政府数据统一管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统一的数据管理机构,统筹兼顾各部门数据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数据库提高行政效率。如果国家成立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统一监管我国各级政府掌握的数据,那么,不仅可以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可以设想,如果中央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并且由专门机构加以管理,将我国土地、房产、社会保障、税收等信息纳入统一的数据平台,由专门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管理,那么,不仅可以打破数字鸿沟,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而且可以利用区块链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如果一个地区的税收信息和这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数据不匹配,或者一个地区的统计数据和该地区居民的消费状况不匹配,那么,可以立即发现地方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可以考虑将国家统计局改组为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局,将国务院各行政部门有关数据统计分析部门统一纳入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局实施管理。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登记和不动产等级一并纳入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局实施统一管理。这样做可以通过数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时发现问题。当然,如果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势必会给数据安全带来更大的挑战。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数字经济法或者数据管理法,一方面强化数据的财产属性,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掌握的数据实施统一管理。法律授权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局对各个部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常态化的数据报告制度。如果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局发现某些部门或者某些地区的数据出现异常状况,应当及时利用区块链技术找出问题的症结,提请国家决策机构作出决定。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政府掌握的数据特别是公安机关和经济管理机关掌握的数据结合起来,才能减轻居民的负担,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症结。我国民法总则已经把数据作为财产,列入法律规范中。民法典将会进一步完善数据财产保护规则。这些立法对于有效使用数据改善人们的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数据和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在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没有在保护个人信息基础之上,建立数据搜集整理和转让制度,那么,数据产业发展一定会出现很多问题。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发展数据产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数据产业经济的发展凌驾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上。只有充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更好地发展数据产业。人工智能或者自动化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重大疫情发生之后,各级政府依照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必要的人员隔离。由于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流动受到限制,因此,生产力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生产力诸要素中,劳动力是最关键的要素。如果没有劳动力,那么,一切生产要素的组合都将无法实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之所以强调劳动的重要性,并且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提出剩余价值学说,建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因为马克思意识到,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辩证的关系。劳动可以转化为资本,资本中凝结着劳动。如果不重视劳动者的价值,那么,要想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然而,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却呈现出完全相反的形态。资本主义社会强调资本的作用,资本决定一切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尽管资本主义社会为了缓和资本家以劳动者的关系,提高劳动效率,允许劳动者掌握资本,但是从整体来看,资本仍然处于统治地位,这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强调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改变资本决定一切的状况,强化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并且在按劳分配基础之上建立新型的资源配置关系。强调劳动的重要性,实际上就是强调劳动者的价值。如果不尊重劳动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变劳动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那么,要想促进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的。近些年来,我国通过提高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初步解决了劳动者和资本的紧张关系问题。但是必须指出,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如果劳动者缺乏劳动技能,他们只能从事简单劳动或者重复性的劳动,那么,企业的竞争力就会下降,劳动者的收入也无法提高。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系统工程。中国必须加强基础教育,完善职业教育,逐步改变高等教育,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社会成为学习型社会,中国公民素质不断提高。将劳动者从流水线中解放出来,是未来中国发展的方向。实现工业的自动化,不是简单地减少就业岗位,恰恰相反,而是为了增加劳动者的培训时间,让劳动者通过各种途径接受职业教育。当年我国许多劳动模范就是通过函授大学、夜大学接受科学知识教育,他们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各种资源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最终成为国家的领导者。发展人工智能,实际上就是改变传统的产业模式,就是要减轻劳动者的劳动强度,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接受教育,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国人工智能或者自动化产业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值得注意的现象。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自动驾驶汽车、自动驾驶飞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效率。可是,由于我国人工智能技术或者自动化技术仍然停留在流通环节,没有深入我国农业和工业生产领域,因此,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通效率,但并没有给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人工智能或者自动化流水线的出现,减少了服务行业的就业岗位,从而使中国的就业压力陡然增大。中国人工智能或者自动化产业发展应当立足于农业和工业,应当对我国现有的农业和工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步入正确的轨道。笔者丝毫没有排斥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意思。如果人工智能在现代服务业中普及应用,可以提高劳动效率,间接增加社会财富。重大疫情发生之后,人工智能产业的优势明显表现出来。一些专门医院可以在后勤保障服务方面实现真正的无人化,机器人可以代替服务员开展各项服务,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降低病毒感染的概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相信今后我国将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并且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传统农业、工业的自动化应用问题。当初把工业和通信产业主管部门合并在一起,建立统一的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就是为了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步伐。不过现在看来,人工智能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有必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针对我国各个领域人工智能或者自动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当前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仍然各自为政。一些电子商务企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部门更像是“打酱油”的部门。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商品配送效率,而没有考虑到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整体需要,我国在人工智能产业基础研究领域投入严重不足。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建立统一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构,并且加大对人工智能产业的基础研发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我国农业、工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把自动化作为重要的切入点,提高我国工业、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总而言之,人工智能或者自动化产业应当尽快从各自为政变为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国家制定统一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计划。美国之所以对中国的“制造2025”高度警觉,并且在中美贸易谈判中提出过分要求,就是因为中国提出的智能制造战略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中国提出的人工智能产业概念将会使中国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大国。中国政府应当坚持按照自己的既定方针路线,加快中国工业制造现代化的步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突出重围,使中国真正成为制造业强国。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充分利用国家统计系统,将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信息整合起来,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信息发布系统,改变传统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统计模式,从事后统计变为事先预测,通过对农产品价格的统计分析,为我国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工智能产业究竟是否属于服务业,仍然存在争论。传统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类方法在现代数字经济时代可能不合时宜。每一个产业都需要人工智能,每个产业都需要自动化升级改造。因此,不要停留在形而上学的讨论之中,而应该大胆地突破传统的产业分类,将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各个领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如果人工智能仅限于生活服务领域或者流通领域,而没有深入到各个产业领域,那么,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就会出现跛脚现象。重大疫情发生之后人们深刻感受到,免疫力是第一生产力。如果失去了免疫力,那么,人类只能依靠外部力量协助才能生存下去。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不断满足人民对健康的美好需要。第一,必须大力发展生态文明,让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近些年来,许多城市千方百计地改善河流、湖泊的水质状况,可是,对自来水的质量似乎重视不够。许多城市的自来水质量和百年前相比并没有根本的改变,一些城市为了保证自来水供应,直接从江河湖泊中抽取水资源生产自来水,由于我国江河湖泊污染比较严重,为了消除水资源中有害物质,自来水厂添加越来越多的化学元素,这些化学元素随着自来水管道进入千家万户。现在许多城市特别是一些特大型城市的自来水质量越来越差,自来水中所含的杂质越来越多,一些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长期使用很容易患上各种疾病。解决健康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水资源质量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使用自来水过滤装置,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减少自来水污染带来的危害。然而,这样做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浪费现象越来越严重。最有效的手段是,中央政府出台专门法律,进一步改进自来水生产工艺流程,并且推广清洁自来水工程,让每个家庭不需要专门购买自来水过滤装置,就可以直接使用自来水,这样做不仅节约资源,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真正保证居民生活用水质量不断提高。第二,必须树立“大健康”的概念。当前我国健康资源主要配置在医疗机构,用于解决患者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坦率地说,这是典型的事后补救措施。真正的健康投资应当是预防,真正的治疗应当是“治未病”。如果全民健康水平提高,那么,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医疗资源,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健康是不是一个产业,学术界有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健康不是产业,健康是公共事业。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健康当然是一个产业。健康是人类的第一需求,在满足人类需求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如果单靠政府投资,那么,不可能满足人民对健康的需要,必须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健康需要。健康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中既包括身体健康,也包括精神上的健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也属于健康产业,文化活动旨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同样是健康产业,是为了满足人民旅游休闲健康需要。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要把健康看作是医疗,医疗只不过是健康的某个环节,只有树立“大健康”的概念,不断满足人们的健康需要,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第三,健康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基础投资至关重要,不能因为发展健康产业,政府就撒手不管。江苏宿迁在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走过一段弯路,由于某些政府负责人将国家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售给少数医疗集团,由他们承包经营,结果导致当地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非常严重。虽然一些学者认为,将医疗机构承包或者出售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可以有效地防止出现医疗资源浪费现象,可是,从整体来看,如果政府将所有医疗机构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作医疗资源出售,大量裁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必然会给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发展健康产业,首先要解决政府投入问题。如果政府在医疗健康领域投入不足或者投资不合理,必然会导致居民的健康需要得不到满足。健康和教育具有相似性,如果政府减少中小学校网点,必然会增加居民的负担。如果中小学校教学水平参差不齐,那么,必然会出现激烈竞争现象。健康也是如此,如果政府不重视健康资源投入,从而导致政府设立的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居民将不得不花费更多的资金购买健康服务。正确的做法是,国家制定基本健康标准,并且设立必要的健康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满足居民的健康需要。与此同时,鼓励有条件投资者进入健康产业领域,通过开设医疗机构,提供特殊或者专业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居民的特殊需要。现在越来越多的居民重视自己的牙齿,牙科诊所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牙科诊所的出现,说明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呈现出层次化发展趋势,普通牙齿或者口腔疾病治疗可以到公立医院,如果矫正牙齿或者口腔保健,可以选择私人诊所。发展健康产业必须首先强化政府的健康服务。如果政府健康服务不到位,那么,健康产业发展就会走向它的反面。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高度重视政府的健康投入,印度拥有全民健康医疗体系,英国拥有免费医疗服务系统。现在看来,由于对健康公共产品的投入产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评估,许多国家政府医疗健康投入出现了效率不高的问题。但是,不能因此而否定政府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作用。只有不断加大政府的投入,解决基本的健康社会保障问题,才能确保健康产业健康发展。第四,发展健康产业必须加强政府监管。健康产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政府对健康产业监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我国在健康产业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有惨痛的教训。为了加强对药品市场管理我国专门设立药品监管机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我国的药品市场,可万万没有想到,我国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居然利用自己的审批权大肆受贿,从而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我国保健品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说明,如果在健康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重视监管或者监管思路错误,那么,一定会造成严重后果。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药食同源”,一些经营者利用中国传统的健康文化,推销那些没有任何价值的保健品,利用我国市场监管的漏洞,在保健品宣传和广告中增加疗效的内容。虽然我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一系列的法律,试图解决我国保健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但是从整体来看,由于各自为政,在保健品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曾经提出建议,希望国家采取一刀切的政策,禁止任何药品生产企业在公共媒体上发布广告,理由是公共媒体面向普通消费者,绝大多数消费者不具有药品生产和使用常识。所有药品生产企业都不得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发布广告,国家可以举行药品采购会,或者允许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国家规定的渠道,经过国家卫生保健部门审批之后,向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提供药品生产和销售信息,除了国家保健部门批准的宣传方式之外,禁止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发布广告信息。国家应当取消保健品的管理规定,按照食品管理有关规则对保健品实施管理。如果保健品在产品说明和广告宣传中夸大其词,违反我国广告法、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保健品生产企业作出严厉处罚。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支持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如果能够通过行政处罚或者民事惩罚赔偿诉讼规范保健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我国保健品产业有可能会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反过来,如果不能采取严格的市场监管措施,规范我国保健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保健品市场混乱现象还会持续下去。禁止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刊登广告,取消有关保健品的审批规定,把保健品和食品纳入同一个平台加以管理,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保健品市场的发展趋势,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保健品的“去神秘化”,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全是一个丰富的概念。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危险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这个定义很具有学术性)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国家安全建设过程中,企业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现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的电子监控系统,都是由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这说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安全产业还包括个人安全。个人安全既包括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也包括信息安全。重大疫情发生之后,人们才充分意识到,如果没有健康安全,那么,一切安全都没有意义。如果不重视信息安全,那么,公民将没有隐私可言。发展安全产业必须坚持下列两个原则:第一,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因此,发展安全产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无论是参与国家安全体系建设,还是维护个人安全,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重大疫情发生之后,一些地区为了尽快了解湖北居民活动轨迹,未经法定程序使用第三方程序,寻找湖北居民的落脚点。从控制疫情的角度来说,这样做是合理的。但是,依照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如果利用第三方程序调查公民活动轨迹,必须经过专门机关批准,未经批准采集居民的信息程序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为了确保人民健康不受损害,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已经依照网络安全法,授权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使用第三方程序留下的痕迹,确保发生重大疫情地区的人员不会扩散病毒。这是在非常时期依照特别法律采取的应急措施。如果这种现象常态化,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动辄利用第三方程序调查公民的活动情况,那么,公民合法权利很难得到保障。重大疫情过后,中央政府有必要针对我国安全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参与者信息搜集活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产业健康发展。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安全是公共产品,也是必需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产品的时候,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原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消费者置于危险状态。无论是安装家庭安全防护装置,还是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信息服务系统,都必须克服“不安全”的因素。譬如,一些安全防护机构提供的安全防护设备主要依靠软件系统实施远程监控,由于软件系统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结果导致被保护对象成为安全防护机构受害者,一些安全防护机构利用软件操作系统,窥探消费者的隐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安全监控系统,在宾馆、旅店以及其他经营场所搜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安全利益。少数法律服务机构打着为行业服务的幌子,将自己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企业债务情况搜集整理,建立所谓的企业安全信息库,以有偿方式转让有关信息或者资料,给企业带来严重危害。如果在发展安全产业过程中,不坚持科学发展基本原则,对我国安全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那么,我国安全产业一定会误入歧途。发展安全产业,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法律先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我国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在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础之上制定生物安全法等安全领域的法律,为我国安全产业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我国安全产业的监管,防止一些企业提供安全服务过程中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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