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深度透视全球大国崛起的规律和宿命|2020-04-18
编 辑 | 张旖旎 来 源 |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ID:cdrf_news) 大国崛起失败的因素分析 崛起失败的经济因素 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总是与其经济实力成正比。近代取得世界霸主地位的大国(英国、美国)在经济规模和生产力水平方面均达到世界领先。德国、日本、苏联等挑战霸权失败的国家,经济规模和生产力水平都和霸权国有较大差距。 历史上,大国崛起失败直接的经济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来 源 |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ID:cdrf_news)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总是与其经济实力成正比。近代取得世界霸主地位的大国(英国、美国)在经济规模和生产力水平方面均达到世界领先。德国、日本、苏联等挑战霸权失败的国家,经济规模和生产力水平都和霸权国有较大差距。历史上,大国崛起失败直接的经济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没有与时俱进地塑造经济核心竞争力,难以再长期可持续地提升生产力。一些曾经领先的传统海洋大国在经济上被赶超甚至被边缘化。在大航海时代,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是开拓新的殖民地和市场、海上的航线。但是在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科学技术、商业模式创新成为新的核心竞争力。英国抓住了这一先机,取代了传统葡、西、荷三个传统海洋大国的地位。 2、未能充分解放和动员能够适应新时代生产方式的人力资源。一战前的德国和俄罗斯、二战前的日本在现代化过程中,保守落后阶层实际上起了主导作用,使得技术和生产方式变革的收益更多地为保守落后阶层所获取,新兴的资产阶级则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外,广大农民或农奴则依旧被束缚在土地上并受到严重的盘剥。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计划和指令配置资源的方式,尽管在一些领域和特定时段显示出强大的动员能力和高效率,但是在更广泛层面上抑制了个人和企业的自主性和创新。一个国家如果未能处理好资源在财富创造与扩军备战之间的平衡,很容易招致衰落和失败的命运。历史上的荷兰、法国、德国、日本以及苏联都曾在军备扩张中投入太多资源,挤占了创造财富的经济资源。此外,经济结构的严重畸形也导致经济失去可持续性,使得经济中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短缺并存,削弱了国家长期竞争的基础。苏联经济就是突出的例子。相对于英法等老牌强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苏联等国家都属于后发和赶超国家。这些国家在低起点的基础上,通过技术上低风险的模仿往往可以获得超常的增长。长期的追随惯性使得后发国家忽略了技术积累和创新,无法适应从追随者到领先者的身份转换,以及由此而来的巨大创新风险。从历史上看,国家冲突最容易发生在霸权国和挑战国实力相近的时候。后发大国在成长初期,往往能够获得较快的增长速度。此时,后发国家如果不能利用人口和资源的规模优势实现对既有霸权国的经济总量的快速超越和摆脱,反而因为国内的乐观自大情绪而膨胀,就容易被霸权国的挑衅所牵引而背离发展的主线。两次大战前的德国是典型的例子。在直接的经济原因背后,制度原因更加关键,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尤其值得重视:英国能够抓住工业革命的先机并非偶然,这与其在产权、专利、贸易以及司法等方面的基础性市场制度有密切关系。相反,一些传统海洋大国的衰落以及一些新兴大国缺乏相关的基础性制度,因而不能激励资源向具有更高生产率的部门配置。后发国家由于初始条件不利,在发展初期通常需要过度依赖行政主导发展经济,这是必要且必然的选择。这样一种国家主导的体制一旦形成惯性,就容易挤出社会和市场的发展空间,难以建立起能激励普遍、持久的创新的机制,也不能形成合理的创新成本分担机制。加上大众动员机制,决策失败的风险与后果被加倍放大。一个社会群体的结构、行为及互动关系会对一个国家经济、政治乃至外交、军事等各方面产生影响。从社会角度看大国崛起失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值得引起重视:首先,落后的阶级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力量,抑制了新兴阶级和阶层的崛起。一战前的德国、俄罗斯,以及大革命前的法国,地主阶级和权贵阶层在社会中扮演了主导力量,他们或是拒斥建立统一的市场和工业化,或是在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利用特权过度地攫取利益和压榨新兴的资产阶级和劳工,因而抑制了新兴阶级的崛起、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的民主化。其次,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中产阶级疲弱,催生极端势力。一战后,德国战败,在不平等的凡尔赛条约下,协约国向德国无度索取战败赔偿,导致德国在20世纪20年代经历了恶性通货膨胀,使得中产阶级普遍破产,为纳粹的社会动员准备了党员骨干。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军队成为社会中相对民主、高效和更注重业绩考核的部门,由于经济结构的畸形导致城市和工业部门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大量农村的无地青年加入军队谋求凭战功改变命运,构成日本军队屡屡“下克上”的社会原因,助燃了军国主义。一战战败后的奥匈帝国和冷战失败后的苏联都走向了解体,其共同的问题在于没能有效解决国内民族的国家认同。这两个国家中都有独立、稳定且规模(力量)较大的民族聚居区,不同民族之间语言互不相同,文化上也缺乏互动交融。此外,因为地理区位造成的发展差距很容易在形式上表现为“民族分层”,构建国家认同就更加困难。一旦维系各民族统一的纽带被削弱,国家就很容易走向解体。第四,国家权力过分膨胀,过多地入侵社会领域甚至消除了与社会的界限,反过来损害了国家的自主性。一旦国家权力无限扩大,导致国家与社会二合为一,国家就难言有自主性和独立性。国家政治也会因此受到宗教因素(如哈布斯堡王朝)、特定种族(纳粹德国)、特定党派和意识形态(如苏联)的捆绑,背离了国家意志与利益。社会过于弱小还有一重副作用,即在强势国家的背景下,社会容易被动地动员,因而无法对国家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从而使错误决策的后果被放大,造成巨大的政治代价。对大国崛起失败的政治因素的考察侧重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结构以及权力的运用,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训:德国、日本选择以战争手段挑战世界秩序,与其国内脆弱的政治结构,特别是脆弱的顶层权力结构密切相关。德意志帝国有皇帝、帝国宰相、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这四大权力支柱,但实际上是皇帝与宰相的双头体制。俾斯麦本人的政治才能,加上德皇威廉一世的支持,双头体制能够成功运行。但是威廉二世继位后,由于皇帝和宰相的冲突,这一制度失效,皇帝的个人野心膨胀使德国在一战中葬送崛起成果。日本的宪政架构缺陷更明显。明治维新的实质推动者是带有军事封建集团性质的藩士,这就使得政治架构中军部拥有超然的地位。没有军部的首肯政府无法组阁,中央政府也一直无法清除藩士力量极端思想的影响,日本走上军国主义扩张道路几乎无可避免。 在普鲁士统一德国后,代表落后农业资本主义的容克贵族地主控制了议会的主要议席,操控德国的经济与外交政策为自己的利益服务。例如农产品保护政策,导致新兴的工业发展困难。俄国沙皇政权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是大地主和军事贵族,导致其资本主义带有高度落后、保守的封建特征。第三,政治架构缺乏包容性,精英吸纳机制狭隘,利益表达与协商机制缺失,从而损害了国家的能力和活力。政治体系吸纳精英的渠道越狭隘,政权依靠力量就越趋于保守,新兴阶级的精英就更加难于进入体制,形成恶性循环。这使得国家对新兴阶级、利益集团以及民众诉求的协调能力、政治整合能力越弱。国家无法有效代表各阶层的利益,一旦遭遇重大危机,被排斥在体制外的新兴精英阶层和下层民众的不满会迅速爆发,威胁国家的稳定。第四,民族政策失效失败,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分割分裂,埋下国家解体的祸患。奥匈帝国就曾以政治和制度固化了民族之间的隔阂,造成国家权力实质上的分割化。奥匈帝国境内民族数量繁多,一直用旧式宫廷政治中的赎买方式来替代平等的民族政策,严重影响了政府与军队权威的贯彻执行。大国崛起是一种国际体系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通过外交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大国的关系,大国崛起失败在外交方面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前瞻性的国际体系构想,价值观表述缺乏合法性基础。历史上,成功崛起的大国都把握甚至引领了当时的历史潮流,建立了与自身实力相符、且能够得到较广泛支持的规则体系和价值观。荷兰开启了新的更加开放和广泛的全球联系;英国推动了现代宪政制度、国家财政制度、自由贸易体系等的创建;美国拓展了自由贸易体系,提出了以人类自由为主体的价值观阐述。相反,德国和日本对国际体系的构想更多地关注了当时国际丛林的黑暗一面,将正在走下坡路的殖民主义和领土扩张作为仍将长期持续的世界潮流,进而错误地发动战争以追求“阳光下的地带”/“生存空间”、和“大东亚共荣”。德、日这些国际体系构想和价值诉求,不论在价值观上还是实际利益上,都无法得到广泛的认同,因而从根本上缺乏合法性基础。第二,外交战略上缺乏耐心与定力,急于挑战既有霸权,陷入战略上的冒进与冒险。德国在19世纪70年代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并抓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契机。在错误的国际体系性质认定和价值观下,这种实力的迅猛增长成为了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助燃剂。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弥漫着一种的激昂情绪,产生对自身的过高定位以及对自身影响力的过高预期,急于在改变世界格局上有所作为。外交战略耐心缺失的表现,一是在外交战略上抛弃了能够为本国实力巩固赢取时间的均势策略,表现得更富有侵略性,忽视了国际形象的塑造,导致了外交孤立;二是面对既有霸权国的诱导性挑衅缺乏警惕和审慎。一旦战争爆发,对本国与对手的实力对比缺乏系统的评估和理性认识,军事和外交战略制定过于理想化,从而不可避免地招致失败。第三,结盟上的战略性失误,轻率地弃置已积累的外交资源,使国家过早地陷入战争风险并屡屡受盟友的拖累。在威廉二世时期,德国在向英国伸出橄榄枝的同时,又毫无节制地推行以争夺世界霸权为目标的世界政策,最终导致英德关系的破裂。不仅如此,德国没有意识到与奥匈帝国的结盟延长了其风险链条和战争的易感性,最终被动地卷入战争并以战败告终。在二战中,德国重蹈覆辙,在与英国的战争未结束的情况下撕毁《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对苏联开战,再次陷入东西两线同时开展的局面。还因为与意大利的结盟被拖入北非战线,影响了其在欧洲的战局。军事实力的增长及其有效运用是大国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军事因素在大国崛起进程中的作用,需要辩证看待:一方面,国防力量的提升和军事手段的运用对国家统一、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拓展、民族意识的形成有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军事手段的迷信和滥用,使其凌驾于国家经济、政治正常的发展之上,则往往是导致大国崛起失败的重要原因。从日本、德国、苏联等国的崛起失败案例来看,军事方面有几个教训值得注意:第一,落后和错误的安全观往往是导致崛起大国军备扩张、引发冲突的重要诱因。德国和日本国土狭小缺乏纵深和资源,俄罗斯(前苏联)缺少不冻港,这些地缘政治的突出短板导致这些国家长期缺乏安全感,诱发这些国家加强军备,甚至以攻为守争取主动,带来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乃至军事冲突,反而失去了和平发展的良机。但实际上,“国家安全”是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因素平衡的结果,而不单一取决于军事。第二,片面追求军事胜利并被短暂胜利所带来的利益所诱惑,偏离国家长期的战略目标和根本利益。军事斗争是维护国家现实利益的手段之一,军事上的胜利是“手段”而非目的,其功能和实际作用有限。九一八事变中的日本以及二战之初的德国,都从军事上的冒险中获得了巨大利益。尽管当时国内一些人士反对进一步扩大战争,守住既得利益,然而初期军事冒险所带来的利益如此巨大,使得政界军界主流的贪欲不断被刺激扩大,超出资源支撑能力,最终走向彻底的失败。第三,片面追求军事效益,造成外交和道义上的消极后果。无所顾忌地滥用军事手段,付出外交和道义方面的代价,常常使军事胜利变得得不偿失。德国作为一次大战的发动者和“侵略者”,被置于国际法与道义的审判席。后来又发动无限制潜艇战,将美国推入对立阵营,最终陷入被动和孤立。第四,过于突出军事斗争要求,使国家的发展道路偏离了正常轨道,扭曲了经济结构。当后发国家试图以超水平军备与先发国家对抗,就需要把国民收入较大比例投入军备生产,忽视甚至压抑民用部门发展。及至战时,经济结构正常的国家以民用部门作为税收来源,刺激军事工业发展;经济结构扭曲的国家将军事储备消耗殆尽,不断压榨农业和一般工业部门,使得经济枯竭。二战至最后阶段,德国为了军事支出不断压榨一般经济部门,以致引起反战情绪和经济溃败。冷战时期苏联将过多资源分配于军备竞赛。国民收入的15%以上用于军事消耗,致使国民经济失去持久增长基础。当国家在其政治生活中赋予军事因素以过大权重时,军事上的集权要求就可能反作用于政治体制,促使政治体制走向专制,甚至使军事凌驾于政治之上。德意志第二帝国和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都施行了形式上的普选制和代议制。然而,由于军事因素在帝国前期崛起过程中的突出作用,军队地位被过度抬高,形成了军队与政府平行的运行机制。中央政府和议会对军队约束力的缺失,使国家难以对国防建设、社会动员以及运用军事手段等重大政治问题实施有效把控,成为政体上的重大漏洞,国家战略和对外政策也因此无法实现协调同步。由于崛起中的社会对实现国家富强的急功近利心态,历史遗留的屈辱感,以及既有霸权主导下的不公正国际环境对民众心理的刺激等因素,社会情绪极易走向偏执。军国主义主张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军事化,并将侵略扩张作为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正迎合了这种偏执的社会情绪。当大国处于社会变革尚未完成,社会分配、公民权益和政治民主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历史阶段,统治集团往往对军国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持纵容和利用态度,并倾向于将外部斗争和对外扩张作为转嫁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但民众(也包括社会精英)情绪一旦被军国主义点燃,就很可能朝着超出理性控制的方向发展,构成国家战略决策偏差的重要社会心理基础。文化是一个社会或群体所共享的价值、观念、知识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文化作为一种隐性制度,既塑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面貌,又深受这些因素的影响。从文化角度看大国崛起失败,有几个方面的教训值得注意:封建文化强化了社会结构中的等级和秩序,使得经济缺乏包容性,无法吸收和容纳创新,导致国家失去发展活力。此外,意识形态对抗使得国家偏离正常轨道,导致国家陷入旷日之久的战争和对抗中,挤占了发展的资源,损害了经济可持续性的基础。第二,从政治层面看,落后的文化也使政治体系失去了包容性和自我完善能力。在纳粹德国和日本,仍保留着浓厚封建传统和等级观念,对领袖的绝对服从内化为社会的价值观。在重大军事外交决策中,尤其依赖于领袖的才能以及运用理智折樽冲俎。对于领袖所犯的错误,即使被意识到也少有人能够指出并且予以纠正。尚武的文化传统演变为军国主义,和极端的民族主义思潮相结合,成为驱动德国和日本走上对外军事扩张的重要因素。第三,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缺乏长期、系统的战略,文化现代化动员不充分,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德意志第二帝国、沙皇俄罗斯、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都有在最高层自上而下推动的文化“西化”(现代化)过程。但是这些依赖少数领袖开明意识推动的西化,在内容上是选择性和功利性的,而且在方法上也急于求成,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因此,在这些国家均没有妥善处理好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的有机融合问题。主张文化开放的势力与主张本土优越论的势力的对抗,导致现代意识在许多核心的领域难以注入,留下了激进民族主义和极端思潮的温床。此外,文化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缺失,也导致了社会迫害,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的合法性,加剧了国家的人才外流。竞争对手国家则采取了相对包容性的文化政策,延揽了大量的人才,促进了本国的发展。大国崛起的支撑要素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等。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这些要素的重要性和优先性并非同一,在不同时期应有所侧重。面对复杂的内外条件,我国要成功实现崛起,需要在战略上建立一个清晰、合理的框架。首先,我国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经济性崛起放置首要和基础性地位;其次,在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空间的基础上,完善政治(治理体系)和社会建设,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实现制度性崛起;第三,在内部硬实力充实提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国际秩序的调整,加快文化软实力的构建,实现道德性崛起;最后,加强军事建设,为自身发展和新国际格局提供保障,实现军事性崛起。外延型增长方式和国家主导经济发展是中国经济长期以来的两个突出特征。外延型的增长方式以资源要素投入扩张为动力,这种发展模式已经面临突出的瓶颈,必须要转向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动力的内涵型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我国与世界前沿国家差距巨大,具有后发优势,通过由国家主导资源在优先领域的配置以及追随模仿,以较小成本实现较快的发展。随着与世界前沿国家差距的缩小,我国的后发优势渐消,需要更多地承担创新的风险和成本,国家主导分配资源的局限性将日益显现,需要由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因此,实现经济增长动力和主导力量的双转换,是我国经济崛起的必由之路。 第一,完善有利于创新经济的制度基础设施,建立创新激励和成本分担体系。随着我国从追随者向领先者身份的转变,迫切需要将加强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上政策日程。此外,还需要建立普惠式(而非特惠式)创新支持政策,完善商业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探索新型的政府与社会在创新领域的合作模式,建立合理的创新成本分担体系。除了少数事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领域外,大幅度放松对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管制,降低创新的成本,减少对创新方向和方法的行政性干预。第二,将科技、人才、制造业作为经济竞争力的三个基本支柱。在科技领域,不断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由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技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构成的完整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在人才方面,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发展以人力资本开发为中心的发展型福利体系。在制造业方面,一方面要结合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予以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需要盘活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冗余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对我国有双重的重要性:在经济上,这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充分高效配置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必由之路;在外交和政治上,这也是我国进一步巩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纽带,构建利益共同体,拓展外交空间的根本性举措。第四,充分利用中国的空间、人口和市场规模实现对主要大国的力量超越和摆脱。尽管我国在较短时期内还难以在人均水平上实现对主要发达国家的超越,但可以在较短时期内依靠规模优势完成总量上的超越和摆脱,避免形成较长期的力量僵持。此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购买力的提升,应借助巨大的市场规模优势实现特定行业的赶超,逐步掌握标准制定权以及定价权。全面落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决议,在法治的基础上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形成两者良性协作格局,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当前,特别需要抑制分利集团对改革成果的掠夺,提高经济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实的方面,建立在治理的绩效和过程的正确上;虚的方面,建立在话语体系的构建上,提高合法性叙事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历史上大国崛起失败的教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建立全面的治理绩效评估体系,识别和补足绩效短板。从发展结果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家治理上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但也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以及决策机制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上留有短板。建立全面的治理绩效评估体系,有助于进一步识别这些短板并在政策上予以回应和补足。第二,从现代治理体系的核心要求出发来构建程序正当性。现代治理体系要求具有民主、参与性(包容性)、透明性、回应性、可问责性和高效的特征。在参与性(包容性)方面,重点完善人大和政协制度、人才选拔制度、选举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将更广泛的社会精英吸纳到执政党、政府、立法机构以及政协中来,使各阶层的利益关切得以表达,提高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使权力的运用有合理的规范和制约。在透明性方面,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与社会的战略沟通机制,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和可预期,也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理解与监督,形成有益的约束。在回应性方面,要密切关注社会的核心与合理的期待,同时避免被民粹情绪所左右。在可问责性和效率方面,结合前述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形成基于科学合理绩效的问责制度,促进政府进一步提高效率,改进效能。第三,重构合法性的话语表述体系,提高叙事能力与水平。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治理绩效成就非凡,但是这些往往没有能够在现代语境下被良好表述。因此,当前亟需重构政治体制合法性的话语表述体系,尽可能在国内、国际能够被充分理解和容易接受的概念框架下重新阐述中国体制,讲好中国故事。在强政府-弱社会的环境下,国家成为无所不管的家长,表面上是政府对社会有了更多的控制和主导权,实际上则使许多社会问题都成为了政治问题,使执政党合法性的风险链条被无限延长,最终侵害执政合法性。政府需要在法治的前提下与社会划清界限,并与社会相互赋权,形成良性互动与协作。在我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人和组织的身份日趋多样化,利益和价值观念也趋于多样化与复杂化,这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资源。我国当前较为迫切的社会问题,主要还是社会阶层的固化和冲突,以及一些边疆地区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社会融合团结问题,容易因为内部经济危机的冲击或外部势力的干预,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并导致政治上的危机。第一,以普惠性和统一的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为抓手,缩小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促进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性,加强公民的国家认同。我国当前的福利与公共服务安排之间存在因为城乡、地区之间的分割,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制度化地扩大了阶层与人群的发展差距,这是造成社会与政府、不同群体之间紧张和对立的一个源头。国家需要在基本的福利和公共服务安排上做到公平、普惠和可持续,才能让公民更真切地感受到自身福祉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推动国家认同。通过国家制度的托底,也可以帮助中下阶层应对各种危机的冲击,避免他们被极端思潮所裹挟,走向暴力化。第二,完善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融合,构建各民族对国家的集体认同。坚持“政治一体”与“文化多元”,弱化民族身份差别,避免身份认知的单一化,促进身份认知的多元化和利益关联的多样化,构建民族之间的价值和利益共同体。警惕和重点防范出现民族阶层化,避免民族身份与地域、宗教、经济社会地位的耦合。改革民族优待政策,避免出现汉族公民和“少数民族”公民之间的系统性制度化区隔,突出以个人为单位的“事实上的平等”。积极推动民族融合,包括族际通婚的血缘融合、经济一体的利益融合、语言文化的双向学习。注重在法律以及司法上,不搞民族和宗教特殊化。把握世界民族议题的变化,防范国际干预。要避免社会问题政治化,必须允许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自治,自我协调利益分歧和消解矛盾,从而将政府解放出来。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需要主体和平台,因此应加快推进有关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制度的改革,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监管。此外,应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组织-私人部门的新型合作机制,搭建多样化的三方沟通平台,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社会企业的发展,积极制定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推动社会影响力投资。在国际秩序构建上,需要坚持“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方针。在自身已经具备相当力量的情况下,想要置身事外不作为,不仅做不到,而且会带来沉重的后果。如美国在一战结束后拒绝参加国联,最终将自身卷入二战,付出惨重代价。但是,要在国际新秩序的构建上有所作为,还需要在战略上作出审慎的安排。在核武器时代,“恐怖平衡”使大国爆发直接战争的可能性几乎可以排除,这为中美提供了和平的前提。中美之间合作的利益大于对抗,但引发双方对抗深层次因素仍然存在,双方在局部的冲突仍有可能爆发。从中美双边看,需要相互申明各自的核心利益关切(红线和底线),有效识别和评估合作的利益,建立更加密切的多渠道的沟通机制,建立常态化分歧和危机管控机制。从中国单边看,不贸然挑战构成美国霸权两个关键要件(军事和美元),但可以稳步而有节制地充实军力和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在一些美国亟需支持的事务上,如反恐、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经济增长等,有条件地进行战略捆绑。处理好中美关系,我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就解决了一半,但仍存在若干风险点,主要是台湾问题、与日本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以及与印度的边界问题。台湾问题是底线,岛内岛外利益相关方改变现状的概率较低,但是在岛内社会矛盾突出和民粹思潮下,不排除有被引爆的可能,需要在社会领域和政治上有更富建设性和进取性的安排。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上,需要有历史理性,重点是把握好现实利益格局,态度明确,行为克制。在海上争议岛屿的处理上,要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框架下获取尽可能大的实利。第三,构建面向未来的新一代国际关系价值观体系,为新国际秩序的构建提供合法性。在未来数十年里,“可持续”、“多极化”、“多样化”、“公平发展”将成为国内和国际发展的共同诉求,并且有别于过去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追求霸权、依靠经济和武力搞价值观输出的做法,也符合我国当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和诉求。我国关于树立“正确义利观”、以及“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等表述正赢得越来越广泛的道德认同,具备了成为下一代国际关系核心价值观的潜力。在此基础上,未来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关于价值观的表述,形成思想和理论体系,这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新的价值观体系不应摒弃上一代价值观中已经得到广泛国际认同的概念,而是要加入中国的视角和表述。新表述的提出,需要充分考虑国际社会的常识和可理解性、可接受性。第四,中国当前应在现有国际秩序的框架中延续发展,以“增量改革”推动国际秩序的变革。中国是现有国际秩序的受益国。得益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国成功拓展了国际市场中的份额,带动经济快速增长。抛弃现有秩序体系另起炉灶并不符合中国发展利益,中国也还缺乏必要的能力。对于目前国际秩序中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中国应当积极寻求内部改革,推动建立向全世界开放的新型组织和协定,完善国际法规和制度。此外,在内部改革求之不得时,有节制地建立对现有秩序具有补充性和建设性的平台和机制,也有助于赢得国际支持,减少与霸权国家和周边国家的潜在冲突。 大国崛起需要系统的文化准备,才能同时赢得国内和国际的认同,并为经济和社会的良性发展以及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夯实基础,消除大国崛起路途上的各种陷阱和隐患。第一,文化准备的核心是提出具有普适性和前瞻性、能反映中国身份和视角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目前我国已经在核心价值观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但要走的路还很长。价值观只有简洁易懂、深入人心才有生命力,反映当前国内和国际社会的迫切需求,才能产生内部凝聚力,形成对外吸引力。第二,在文化发展上,需要有定力、自信和耐心,将“开放”作为促进文化繁荣和保持活力的第一原则。在坚守价值底线的前提下,允许不同的观念、方法和文化形式充分传播、竞争,没有开放性就没有包容性,也就谈不上真正的百花齐放。文化的僵化和退化源于封闭自守,没有开放,就难以吸收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价值资源,只有打破包裹价值观的话语外壳,才能实现国内与国外、历史与当下、以及国内不同族群之间不同文化的有机融合和更新。需要注意的是,面对价值观念的竞争,要注重话语体系的对接。在共同的概念平台上正面对垒,避免将公认的价值观念和规范贴上“西方”或“敌对”的标签,导致误解和错判。第三,在文化传播和推广的过程中,国家需要有所节制。需要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塑造本国文化形象,传播核心的价值理念。国家/政府的身份太强化,目的和指向太直接,反而容易因为官僚化的运作导致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国家的角色是在法治的前提下,捍卫人类价值底线,通过良好的治理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制度基础设施。在经济领域,需要倡导“诚信”、“敬业”的商业伦理和“创新”的价值取向,同时坚持儒家文化圈内的优秀商业文化。在社会领域,文化工作的重点是增进族群之间的理解和社会团结。在政治文化上,应继续将反封建作为重要任务,发掘和吸收传统和外来政治文化中的优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要的大局判断是“大规模战争可以避免”、“和平发展是时代主题”。新时期尽管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但是此大局判断仍然没有逆转。在此前提下,应以自身长期稳定繁荣为发展大局,以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国家战略保驾护航。“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且由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因素决定。近现代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安全,更多存在于共同利益和平衡格局中。在军事建设中,应避免单纯从军事角度追求“绝对安全”。第二,新时期中国军事建设应秉持正确义利观,以保障和平发展和世界正义作为目标。在和平崛起的发展框架下,中国军事建设的主要目标不应是寻求军事霸权,而应当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益与自由为目标,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应明确军事手段不是解决经济困难的恰当办法。中国以自身道义行动打消“中国威胁论”,将对崛起之路构成防护。中国的国防军队建设,可为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重要支撑,从而有助于中国成为新时期领导型大国。第三,把握有限的军事战略目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中国的国防实力、国防建设资源仍然有限,在目前发展阶段,仍需要循序渐进、注重基础。军事投入不应超出经济健康发展适度的范围,应着力避免卷入与霸权国家及周边大国的大规模军备竞赛。第四,处理好军队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确保政令和军令统一。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将军队置于党的强有力的领导之下,服务于国家崛起大战略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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